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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医院因医保违规被“黄牌警示”

 中国网财经8月9日讯(记者张润琪)日前,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对于北京阳光博爱医院等4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显示,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其中包括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通报显示,北京市顺义区医院存在未履行实名制就医有关规定核实参保人员身份等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北京市顺义区医院黄牌警示,并追回违规费用,黄牌警示自2019年7月25日生效。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就相关问题致电北京市顺义区医院宣传科,对方表示,将采访函发送至指定邮箱后,给予答复。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来源:北京市顺义区医院官网截图

  记者发现,北京市顺义区医院此前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实名制就医须知》的通知,并且提到“医护人员发现病人使用他人就诊卡、医保卡挂号、就诊时,有权利拒绝为其提供医疗服务,耐心解释,让其实名制就诊。”

  但就此次违规行为来看,北京市顺义区医院发布的《实名制就医须知》通知并未起到效果。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显示,定点医药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卫生计生、中医、食品药品监管、发改、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规范自身从业行为。同时,定点医药机构应按服务协议约定做好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管理、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管理、药品管理、信息管理、费用管理等工作,按规定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医药费用等。

  若定点医药机构出现违反服务协议约定的行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视违约情形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示、中断执行协议、解除协议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记入社会保险信用系统。

  除了上述违规行为,北京市顺义区医院在今年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订版)》相关规定,被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给予处罚。

  资料显示,2019年5月,生态环境局对北京市顺义区医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医院洗衣房在经营过程中有废水产生,该洗衣房设有独立的排污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加药(次氯酸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因此对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取样并检测。检测报告报告显示,该单位门诊排口悬浮物浓度为97mgl(标准60mgl),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68mgl(标准250mgl),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的预处理标准。

  此外,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北京市顺义区医院还曾涉及93起法律诉讼案,其中,今年发布的与北京市顺义区医院有关的案件数量达50起左右,案件涉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等。